《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新形势下押运安全工作,押运分公司教导员陈新通过钉钉视频远程授课的方式开展了第一季度的法制教育课。建行押运中队分别于清明节前后,两次组织中队队员对《反恐法》进行学习。
通过观看陈新教导员授课视频,大家对《反恐法》总则、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应对处置、法律责任等有了深刻的认识,并了解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在工作生活中一旦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也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
学习结束后,中队长黄军伟强调,我们从事的是押运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加认识到学习《反恐法》的重要性,全面增强自身反恐意识,提高知恐、防恐、反恐能力,提高应对暴恐活动的防范处置能力。反恐斗争是我国公民的共同责任,今天是4月15日,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就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我们应当不断提高反恐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建行押运中队 庞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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